正常在校学习的学生,学生本人在每学期初开学时按照报到注册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到报到注册机办理报到注册手续。
| 报到注册机存放位置 | ||
|---|---|---|
| 序号 | 地点 | 存放位置 |
| 1 | 思源东楼 | 东大厅一层 |
| 2 | 逸夫教学楼 | 东大厅一层 |
| 3 | 思源西楼 | 一层大厅 |
| 4 | 机械楼 | 一层大厅 |
| 5 | 电气楼 | 东一层大厅 |
| 6 | 信息中心楼 | 一层大厅 |
| 7 | 学生活动中心 | 一层大厅 |
| 8 | 八教 | 一层大厅 |
| 9 | 威海校区 | 图书馆一楼大厅 |
【注意事项】
(1)报到注册务必由学生本人亲自办理。
(2)未按规定缴纳学费的学生不予注册,但所在学院给予报到登记。
(3)因家庭经济困难或其它特殊原因无法按时缴费的学生,可以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视情况办理申请贷款、缓交或减免学费手续后注册。
(4)不按规定办理注册手续者,取消选课资格。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的给予退学处理。
(5)对不按时报到学生的处理,具体参见《北京交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
第二十六条 未经请假离校或未按学校规定按时报到者,分别处理如下:
1.一周(含一周)以内,视情节给予警告直至记过处分;
2.一至两周,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3.两周以上,按学校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按退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