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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培养定位:面向未来、服务国家、引领行业、世界一流 人才培养目标:品德优秀、基础宽厚、思维创新、能力卓越、专业精深

课堂教学管理规定(课程请假相关)

任课教师调课应当提前三天向所在教学单位提出申请,并与学生共同商定补课时间后,准确、完整地填报调课请假单。一学期内单次调课由主管教学副院长审批,报教学运行中心备案;连续调课由主管教学副院长审批后,报教学运行中心审批,审批同意后由教学运行中心及时报本科生院或研究生院,本科生院、研究生院根据调课审批单调整督导听课等安排。任课教师每学期累计调课(包括本科生课程和研究生课程)不得超过两次,两次以上调课不予批准。一次调课仅可调整一天内的一次课程授课时间。【摘自《北京交通大学课堂教学管理规定》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