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活动(补课、考试等)使用教室,须提前三个工作日向所属教学管理单位(教学科、研究生科)提出申请,由教学管理单位通过教务系统网上查询教室使用情况,并通过教务系统申请教室,教学运行中心审批后方可使用批准指定的教室。停课的教室须由开课单位报教学运行中心备案。同一门课程一学期因任课教师个人原因最多申请两次补课,每次最多申请一节课(一节课指该课程同一天连续授课2至4学时)的授课时间,超过两次不予审批。
学生活动所需场所优先使用学生活动中心场地。如确需使用教室,在确保不影响周围正常上课的前提下,主管部门(校、院团委等)须提前三个工作日填写《多媒体教室(中心报告厅)使用申请审批单》,注明活动内容、具体时间、活动校方负责人、活动现场负责人、联系方式、参加人数及是否使用多媒体等信息,同时通过教务系统网上申请,经主管部门负责领导批准签字盖章后,报教学运行中心办理手续。如涉及治安稳定、宣传组织、交通保卫等相关事宜,须同时报学校相关职能部处审批备案。【摘自《北京交通大学教室管理规定》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