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通知精神和学校2023年春季学期返校开学的总体部署,以及2022秋季学期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下期末教学和考试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我校本科教学工作实际情况,现将2023年春季学期本科教学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报到注册安排
本学期本科生开学报到注册时间为2023年2月18、19日(星期六、日)两天,学生应使用自助报到注册一体机按时完成报到注册手续。无法按期报到注册的学生,应在教务系统内办理请假手续。待后续返校后,办理报到注册手续。
二、 开学第一周考试安排
1.开学第1教学周(2023年2月20日-2月26日)将集中组织由2022年秋季学期末调整至本学期初的课程考试,请各教学单位按照考试工作要求做好考试的组织和通知工作,学生应登录教务系统查询具体考试安排,并按时参加考试。
2.在考试前一周,各教学单位应组织任课教师为学生做好辅导答疑工作,学生应按考试要求提前做好复习准备。
三、课堂教学安排
本学期课堂教学采取线下教学方式为主、线上线下融合教学为辅的课程教学方式。
1. 开课时间及教学周次调整安排
(1)2023年春季学期本科课堂教学从第2教学周周一(2023年2月27日)正式开课,课堂教学安排按照校历整体顺延,本学期教学周为第2-17周(2023年2月27日-6月16日),共16周,上课节次和地点不变。以上调整将在教务系统中同步进行,任课教师及学生可于第1教学周在教务系统中查看调整后课表。
(2)本学期考试周周次依次顺延一周,将统一在第18教学周和夏季学期第一周(2023年6月19日-7月2日)组织安排。
(3)夏季学期教学安排统一从校历中的夏季学期第2周(2023年7月3日)开始,对于在夏季学期中有特殊要求的教学安排,各教学单位应报本科生院审批后,统一调整。
2.组织任课教师做好教学工作安排
(1)各教学单位需组织任课教师做好开课前教学准备工作,确保课程按期开展,保障教学质量。
(2)对于无疫情关联风险和身体异常的教师,按照本学期教学计划和课表,根据调整后的教学周次开展线下课堂教学。
(3)对于因疫情关联风险和新冠病毒感染阳性而无法开展线下课堂教学的教师,可视身体情况进行线上教学或按照要求办理调课、补课手续,确保授课进度总体正常。
(4)请各教学单位在2月23日前统计第一周因疫情关联风险和新冠病毒感染阳性无法返校开展线下授课的课堂情况,并报本科生院备案,联系人张老师zhangyuhui@bjtu.edu.cn。同时,组织以上课堂任课教师将线上教学安排通知到所有选课学生,具体方式由教师根据需要确定,可以组建教学班微信群、QQ群或采取其他方式,确保全体学生在开课前均能够及时了解。
(5)各教学单位应组织任课教师提前做好线上教学设计和教学资源准备等工作,确定课程线上教学形式和线上教学平台,如遇疫情流行严重,做好由线下课堂教学全面转为线上教学的准备工作。
3.组织学生按时开展课程学习
(1)对于无疫情关联风险和身体异常的学生,应根据调整后的教学周次按照课表安排按时参加线下课堂学习。
(2)对于因疫情防控原因无法返校或返校后因新冠病毒感染阳性仍无法到教室上课的学生,可使用学校智慧教学平台、课程平台按照课表开展线上线下同步学习。请各教学单位与学生部门、各学院团委辅导员做好沟通,及时将此类学生名单通知到相关任课教师。任课教师需对学生做好学习指导工作,确保学习质量和效果。
(3)如遇疫情流行严重,学生应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做好线下课堂学习转为线上学习的准备工作。
4.部分教学楼继续施行错峰上课
本学期思源西楼、逸夫楼上午第二大节的所有课程上课时间错后20分钟,调整为10:30-12:20,其中第一小节10:30-11:20,课间休息10分钟,第二小节11:30-12:20,以上教学楼其他节次上课时间保持不变。其他教学楼上课时间不变。
四、实践教学安排
1.毕业论文(设计)安排
按照上学期《关于做好疫情防控下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要求,正常有序开展本学期毕业论文工作,请各学院在开学第一周内组织完成任务书提交和文献综述相关工作。
2.实习实训安排
按照本学期实习实训教学计划,各学院组织开展线下教学,做好本学期所有实习实训课程安排,重点做好毕业生相关实习实训安排,确保不影响毕业生的相关工作。
五、其他工作安排
1.休学、复学、保留学籍手续办理安排
学生通过教务系统进行休学、复学、保留学籍等日常学籍异动手续的办理,各学院和本科生院进行电子审批。
2.补考安排
补考将于2023年3月18日、19日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学业警示工作安排
待本学期补考工作结束后,各学院组织开展学业警示工作。重点对学业困难学生做好学业帮扶和指导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4.四六级考试安排
2022年下半年大学英语四六级笔试推迟至2023年3月12日举行,请各学院配合做好考试组织和考生通知工作,延期考试考生无需再次报名,直接参加考试即可。
5.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安排
2023年上半年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将于2023年3月11日举行,请各学院配合做好考生通知相关工作。
六、做好开学准备及教学秩序检查
(1)各教学单位应在正式开课前对任课教师教学准备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课堂教学按期开展。
(2)为确保开学初教学秩序顺利开展,学校将于2月27日开课第一天开展集中检查,各学院应在开课第一周按要求组织分散检查,具体检查安排另行通知。
请各教学单位认真做好春季学期各项教学组织工作,将教学工作安排通知到每一位任课教师和学生,确保学校教学秩序平稳有序。
本科生院
2023年2月13日